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发布时间:2023-02-16 18:03
序号
267
执法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执法事项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执法类别
行政许可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布。生产或者进口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并在设备上标注型号核准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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