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工信建议〔2023〕131号

成文日期:2023-07-12

发布日期:2023-12-29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0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29 15:45 来源:原材料工业司

郭靖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承德钒钛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钒钛资源及材料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国防军工、新能源等领域,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2021年,我部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办法》,明确新建提钒转炉设备产能核定实施“一事一议”,给予差别化政策支持;2022年,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促进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应用,推进钒钛磁铁矿综合开发利用;组织遴选并发布4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广钒渣提钒、钛废料回收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水平;通过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支持钒钛等关键基础材料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高温钛合金材料、钛合金挤压型材、钛合金关节轴承等关键基础材料攻关,促进钒钛高端材料产业化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落实好国家相关规划政策,积极支持承德钒钛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河北省立足自身优势特色产业,持续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支持河北省聚焦特色优势领域,依托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推动现有示范基地不断提升发展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承德市创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形成尾矿提取有价元素、尾矿制取新型建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提高承德市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支持钒钛等关键材料创新,加快推动高端化发展。三是加强统筹规划,指导和帮助河北省制定、落实钒钛产业有关规划,做好重点项目谋划和实施,加快推进产业上下游相关领域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工作。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钒钛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010-68205599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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