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三批获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各有关单位: 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信计资[2004]010号)、《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设立临时资质的通知》(信计资[2004]011号)和《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的补充通知》(工信计资[2009]015号),经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审定,河北方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的临时资质,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十三批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单位名单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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