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900MHz频段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31日】 【来源:无线电管理局】 【字号:
 

信无函〔2005〕53号

  为进一步促进900MHz频段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以下简称900MHz无中心系统)的发展,满足各行业对于无线对讲和低速数据传输业务的需求,规范对讲机的使用秩序,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应积极引导用户使用900 MHz无中心系统,同时加强对用户设置、使用900MHz无中心系统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

  (一)频率范围:915.0125~916.9875MHz;

  (二)发射功率:手持台≤3W,车(船)载台≤5W;

  (三)信道带宽:25kHz或12.5KHz;

  (四)无中心通信系统频率容限:手持台≤±5 ppm,车(船)载台≤±3ppm;

  (五)杂散发射功率:手持台≤7.5μW,车(船)载台≤5μW。

  二、电台呼号编码的管理:

  由于900MHz无中心系统体制特点,系统中每个电台可自动选择使用该频段的各个信道,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审批用户申请设置、使用900MHz无中心系统电台时,可直接为用户指配电台呼号编码,无需再指配频率。

  考虑到900MHz无中心系统电台的发展趋势,原有的编码方式已不能满足需求,为此我局重新制定了新的电台呼号编码。电台呼号编码由电台呼号识别码和用户地址码两部分组成。电台呼号识别码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统一进行分配,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按规定要求,自行指配本地区900MHz无中心系统电台的呼号编码,并对该电台设备的写码进行有效管理,保证用户信息的完整有效。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为用户指配电台呼号编码后,为其办理设台手续,核发电台执照,按照有关规定收取频率占用费。900MHz无中心系统电台呼号编码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监测系统

  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应结合本地900MHz无中心系统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监测系统,以加强对900MHz无中心系统的管理,防止非法用户使用900MHz无中心系统的频率。

  四、国家鼓励厂商按照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研发和生产900MHz无中心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凡以往文件中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900MHz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电台呼号编码

  一、电台呼号编码中识别码的分配

  华北地区:

  AA:北京市;

  AB:天津市;

  AC:河北省;

  AD:山西省;

  AE: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地区:

  BA:辽宁省;

  BB:吉林省;

  BC:黑龙江;

  华东地区:

  CA:上海市;

  CB:江苏省;

  CC:浙江省;

  CD:安徽省;

  CE:福建省;

  CF:江西省;

  CG:山东省;

  中南地区:

  DA:河南省;

  DB:湖北省;

  DC:湖南省;

  DD:广东省;

  DE:广西自治区;

  DF:海南省;

  西南地区:
 
  EA:四川省;

  EB:贵州省;

  EC:云南省;

  ED:西藏自治区;

  EE:重庆市;

  西北地区:

  FA:陕西省;

  FB:甘肃省;

  FC:青海省;

  FD:宁夏自治区;

  FE:新疆自治区;
  
  二、电台呼号编码的相关说明

  900MHz无中心系统电台的呼号编码,由两个英文字母和紧接字母的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AA123456。前两位英文字母为识别码,用于区分三十一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第三位数字表示区域,叫区域码,其范围从0-F,可以分16个区域,由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自行规划和分配。第四、五、六、七、八位数字,表示电台本身的地址码,其范围从00000-99999,共100000个。区域码加上电台本身的地址码,统称用户地址码。识别码加上用户地址码构成用户电台呼号编码,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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