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新途径和新机制,推动并加强了我国与各国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并建立了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APEC)、亚欧会议成员、东盟(10+3)、欧盟、OECD等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参加了历届APEC中小企业部长级会议。
根据《加强亚欧会议成员间中小企业合作的北京倡议》,提出了加强亚欧中小企业合作的具体计划,包括:鼓励亚欧中小企业技术、投资、经贸往来方面的发展和合作,支持亚欧会议成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培训、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形成亚欧会议中小企业部长级会议的定期可持续的政策交流对话机制,建立亚欧会议中小企业合作高官会机制;为便利亚欧中小企业经贸合作和开拓市场,中国政府在每年9月的“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期间专设“亚欧中小企业合作交流馆”;建立亚欧会议中小企业部长级会议网站,为各成员参会参展和沟通联络提供便利。
为切实加强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与交流合作,相继推动了与欧盟、美国、意大利、德国、日本、韩国、法国、越南、新加坡、巴基斯坦、克罗地亚等签署了中小企业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目前正在务实推动相关协议的深入落实,并不断拓宽中小企业的合作领域。支持中意有关金融机构建立了促进中小企业的梦得利基金,现已进入实际运作;中德合作的企业管理人员培训项目首批20名学员将赴德培训;相继举办的东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与投资高层研讨会、中美中小企业融资与创业投资论坛等活动,在银行、投资机构与企业对接方面均取得实际效果;落实内地与港澳CEPA协议,务实地推动了中小企业在相关重点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