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展基金请款步骤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5日】 【来源:财务司】 【字号:
 
  (一)项目承担单位收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计划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按通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尽快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招标项目主体单位与其他合作单位签订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三)项目承担单位以申请时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基金网站。遗失及需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的单位,请和010-82512089联系;

  (四)从基金网站下载可行性报告和合同书;(注:

  1、招标项目下载重点招标项目合同书,并需下载实施方案;

  2、可行性报告中的主管部门意见一页不用填写,合同书内容要与可行性报告一致,并保持合同书表格的数字与可行性报告中附表1、附表2一致;

  3、合同书中乙方签字代表为法人代表,若委托他人须附委托书原件);

  (五)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通知批复的基金支持金额调整可行性报告,完成投资要与通知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一致,并根据可行性报告填制合同书;

  (六)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调整后的合同书最后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可行性报告的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并需在可行性报告后面附上申报时的附件,包括两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2008年第一批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使用计划的文号:财建[2008]329号、工信部运[2008]97号; 2008年第二批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使用计划的文号:财建[2008]484号、工信部财[2008]192号。

  (七)项目承担单位寄送可行性报告纸质稿两份,合同书三份至基金管理办公室(招标项目需报送两份可行性报告、两份协议书、三份实施 方案,请先找工信部电子信息司或软件司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实施方案中主管部门意见处签字确认)邮寄时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全国特服号11185),以减少发生遗失的情况;

  (八)项目承担单位从基金网站上传电子稿替换原可行性报告,遇到困难请和010-82512089联系;

  (九)基金管理办公室按收件顺序分批签订合同书,适时拨付资金,资金到单位账后,再寄还一份合同书。
  注: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即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及其他税收、净利润等;社会贡献率:是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价值的能力;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基金管理办公室 电话: 010-68208035
  电子信息司综合处 电话: 010-68208202
  软件服务业司 电话: 010-68208351 、68208358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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