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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时间:2009年11月24日】 【来源:】 字号 【字体:  
  (一)思想高度重视,把握精神实质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我部的具体安排上来,积极投身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来。相关单位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好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责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明确领导职责,完善组织体系

  根据中央精神,按照民政部和部党组的要求,我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在民政部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为加强领导和组织好学习实践活动,经部党组批准,我部成立新社会学习实践学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研究我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有关重要事项。工作组组长由部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司司长陈小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事教育司巡视员焦桂芳同志、直属机关党委副巡视员徐金声同志担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承办工作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各新社会组织要在相关单位党委的指导下,尽快成立临时联合党支部,各临时联合党支部要指定负责人和联络人,负责本支部、小组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好所在支部、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

  (三)制定活动方案,抓紧动员部署

  各新社会组织临时联合党支部要在调查摸底、理顺党组织关系、组建领导机构、广泛宣传与思想发动、做好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学习实践活动。11月18日之前,将活动方案报部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组办公室。各新社会组织临时联合党支部要及时召开会议将有关文件精神和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个党员,认真做好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动员和部署。

  (四)采取有效方法,确保活动效果

  我部新社会组织数量多、规模不一,业务范围广、社会联系多,退休干部多、专职人员少,办公场所分散,部分同志已参加过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针对这些情况,各新社会组织临时联合党支部要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同时,因地制宜创新学习实践活动形式,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五)坚持统筹兼顾,营造良好氛围

  当前,各单位的工作相当繁重,要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机遇和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部党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促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联系实际、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创新、健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深入实践、推动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更好地发挥新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使新社会组织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要利用网站、板报和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和效果,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引导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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