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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技术改造放在工业发展的突出位置,促进工业内涵式发展

【来源:办公厅    时间:2008年12月18日】
 

  国务院在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解决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做了部署,提出中央财政要安排用于工业技术改造贴息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改项目。实践证明,技术改造具有技术新、投资省、周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特点。一般来说,企业技改项目自有资金较充足,如果对贷款给予贴息补助,用少量的投入能够带动企业和社会大量的投入,拉动效应十分明显,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技术改造不仅是当前用投资拉动经济促进增长的有力措施,而且是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技术改造不是低水平的扩张,而是注重质的提高。技术改造以质量品种、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改善装备、安全生产等为重点,消除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企业是技术进步的主体,也是投资的主体。只有坚持技术改造,不断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取得行业的领先地位。当前是实施技术改造的最有利时机,应当抓住原材料和设备价格下跌的机会,加快技术改造,为下一个周期的经济发展打好基础。近年来,不少省市一直坚持用地方财政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用财政贷款贴息的办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贷款贴息的办法,支持产业政策鼓励类技改项目。重点支持国计民生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产业关联度高的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企业;有基础、有市场,目前面临特殊困难的企业;属于“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等。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制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拟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对于重点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采取全额贴息,其他需要支持的项目采取半额贴息。要统筹规划,按照“改造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搞好技改项目的策划、储备,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库。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加强审计监督,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要充分发挥地方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汇聚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技术改造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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