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29条措施 支持中小企加快发展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 【来源:】 【字体: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四川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上得以通过。

  《意见》提出了29条措施,在涉及财政、税收、金融、就业、创业、园区等具体扶持政策上,力求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现有政策的条件下有所突破。

  财税支持方面,《意见》提出,整合现有资金,建立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减半收入纳税。为缓解融资难,要确保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快于平均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对老少边穷地区可放宽至3000万元。各级政府要在技术创新、品牌创建等方面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内在竞争力。从今年起,财政将支持在3年内全面培训3万家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到2012年,在全省重点培育2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为大力推进社会创业,《意见》提出,增加创业扶持资金投入,扩大补贴范围。自主创业并招聘其他失业人员的,将享受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贷款规模还可适当扩大,并由财政贴息支持。创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和创办小微企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项目外,不设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两年内全省重点培育200个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孵化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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