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出台了扶持发展“扶大育小”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市场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共包含二十条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青海省将指导小规模企业加大商标的培育和使用力度。从扶大育小名录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中精选出特色明显、有发展潜能、产品质量稳定的20户小规模企业,精心指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提高商标运作能力,积极争创各州地市知名商标和青海省著名商标,鼓励引导企业申报防御商标或储备商标,避免因商标被他人抢注而造成知识产权流失。
同时,支持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认真落实与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共同制定出台的《青海省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协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保障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开展质押融资活动,将从扶大育小名录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中精选10家有一定品牌知名度、资金需求大的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提供重点融资服务。
《意见》提出,青海省还将指导企业开展股权质押和出资融资。以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为重点,积极支持投资人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标的,利用股权质押进行贷款融资。对申请股权质押登记的,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准予登记,为企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同时,积极支持投资人以其持有的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的公司股权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投资设立公司或向被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盘活静态资本,拓宽股权利用渠道,促进投资。
同时,鼓励企业开展动产抵押融资。以扶大育小名录企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为重点,加强动产抵押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优先为扶大育小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记录良好的扶大育小名录企业,提高企业的动产抵押率,扩大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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