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电函[2008]1号
中央编办机关服务局事业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成为.政务、.公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国际互联网多语种域名发展的需要,支持你单位与国际互联网组织开展中文顶级域的测试等工作,同意你单位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专门负责暂设的.政务、.公益域名注册管理,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相应的中文域名服务器。你单位应积极与国际互联网组织协商,力争尽快将.政务、.公益等中文通用顶级域纳入国际域名体系。
二、为了支持你单位更好地规范和保护我国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等政务部门、公益机构中文域名,同意你单位管理新增设.政务.CN、.公益.CN二级类别域域名注册服务活动。请你单位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加强合作,协同一致,共同做好.政务.CN、.公益.CN二级类别域域名相关服务器的运行、维护和相关管理工作。
三、你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公平、合理地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方便的域名服务,保障服务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
四、你单位应积极跟踪国内外互联网相关域名发展和管理动态,加强与国际互联网相关组织的沟通和联络,进一步加大对我国域名注册服务质量的监测,建立简报工作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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