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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gt; 信息服务 &gt; 工作动态</title>
<link>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index.html/cmsweb</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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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1-2月全国造船完工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title>
<link>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12208123.html</link>
<pubDate>Thu, 26 Mar 2009 10:19:54</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2009年1-2月，全国造船完工量342万载重吨，同比增长42%；新承接船舶订单66万载重吨，同比下降91%；手持船舶订单20265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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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我国船舶撤单量约占手持订单的1.4%</title>
<link>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12208120.html</link>
<pubDate>Thu, 26 Mar 2009 10:18:47</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全国共撤消船舶订单110艘、274万载重吨，约占手持船舶订单总量的1.4%。其中，今年1-2月共撤消船舶订单13艘、66万载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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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技术进步带动白酒产业显著发展</title>
<link>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12203526.html</link>
<pubDate>Tue, 24 Mar 2009 15:46:16</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2008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生产白酒569.3万千升，同比增长15.8%，实现销售收入1574.8亿元，增长27.8%。白酒行业经济运行平稳的同时，产业结构调整，资本运作整合，企业产品品牌建设初显成效。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注重企业内部改革，白酒行业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化解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白酒企业普遍从内部求变，调整自身战略，加大科研力度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多元化发展。通过精心规划和严控环节，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降低企业成本；通过提升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2008年，白酒行业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已有16家企业的独特酿造技艺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许多企业都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化建设。

　　其次，白酒消费趋向理性，文明健康的新型酒文化得到推广。随着消费需求的多元化发展，白酒企业积极了解消费者需求，倡导推广理性、科学和健康饮酒方式，创新发展传统酒文化和品牌文化，不断推出低度、优质、健康产品，使企业形象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相统一。

　　最后，资本运作趋势明显，针对二线品牌的整合力度加大，行业整体实力提升。2008年白酒行业的品牌整合进程加速，一方面行业内名牌企业开始通过资本运作，加速优化市场布局，提升自身品牌的整合实力。另一方面，加大了对二线品牌企业的整合力度，品牌间的有效整合，提升品牌层次，保障产品质量，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2009年白酒产业需要高度重视并重点解决发展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加强食品安全意识；技术标准研究滞后，标准体系不完善；过渡包装仍普遍存在；市场竞争无序，产品概念、市场营销雷同，个性化诉求有待加强等。继续克服金融危机所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加快产业升级速度，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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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item>
<title>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title>
<link>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12194460.html</link>
<pubDate>Mon, 23 Mar 2009 09:05:05</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作为汽车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汽车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形成了多品种、全系列的各类整车和零部件生产及配套体系，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已经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大国。但是，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不高、自主开发能力薄弱、消费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能源、环保、城市交通等制约日益显现。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加深和国际汽车市场的严重萎缩，国内汽车市场受到严重冲击，导致全行业产销负增长、重点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自主品牌轿车发展乏力，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形势严峻。
　　应该看到，结构调整是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汽车产业在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增长后，必然要进行一次大的调整，以解决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积累的诸多矛盾，国际金融危机只是引发了结构调整期的提前到来。目前，我国汽车市场正处在增长期，城乡市场需求潜力巨大，汽车产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开拓城乡市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汽车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素质;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促进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扩大内需，注重财税政策激励与消费环境改善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采取财政激励措施，扩大国内汽车市场需求，确保经济增长，又要着眼长远，完善消费政策，培育消费市场。
　　坚持结构调整，注重发挥市场作用与加强政府引导相结合。利用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手段，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要素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汽车产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自主创新，注重改造传统产品与推广新能源汽车相结合。加强技术改造，提高研发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和结构调整，着力培育自主品牌，积极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
　　坚持产业升级，注重工业发展与服务增值相结合。汽车生产企业既要增强制造实力，又要拓展汽车金融业务和产品售后服务，强化生产与服务的纽带联系，促进相互支撑，实现汽车制造业和汽车服务业协调发展。
　　(三)规划目标。
　　1. 汽车产销实现稳定增长。2009年汽车产销量力争超过1000万辆，三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
　　2. 汽车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完整的汽车消费政策法规框架体系、科学合理的汽车税费制度、现代化的汽车服务体系和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立电动汽车基础设施配套体系，为汽车市场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3. 市场需求结构得到优化。1.5升以下排量乘用车市场份额达到40%以上，其中1.0升以下小排量车市场份额达到15%以上。重型货车占载货车的比例达到25%以上。
　　4. 兼并重组取得重大进展。通过兼并重组，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万辆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4-5家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产销规模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由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
　　5. 自主品牌汽车市场比例扩大。自主品牌乘用车国内市场份额超过40%，其中轿车超过30%。自主品牌汽车出口占产销量的比例接近10%。
　　6. 电动汽车产销形成规模。改造现有生产能力，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具有通过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7. 整车研发水平大幅提高。自主研发整车产品尤其是小排量轿车的节能、环保和安全指标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轿车产品满足发达国家法规要求，重型货车、大型客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接近国际水平，新能源汽车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8. 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悬挂系统、汽车总线控制系统中的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新能源汽车专用零部件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
　　(一)培育汽车消费市场。
　　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汽车产销下滑势头，确保2009年稳定增长。在汽车购买、使用、报废更新等环节，调整和出台鼓励汽车消费、恢复市场信心的政策措施。清理取消各种不利于小排量汽车发展的规定，通过税收等经济手段引导增加小排量汽车消费。
　　(二)推进汽车产业重组。
　　鼓励一汽、东风、上汽、长安等大型汽车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兼并重组。支持北汽、广汽、奇瑞、重汽等汽车企业实施区域性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提高国内外汽车配套市场份额。
　　(三)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品开发能力建设。一是建立整车设计开发流程，掌握车身、底盘开发技术及整车、发动机、变速器的匹配技术和排气净化技术;突破碰撞安全性、NVH(振动、噪声、平顺性)等关键技术;控制新能源汽车的设计和制造成本。二是提高传统乘用车的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重点支持排量1.5升以下、满足国IV排放标准的车用直喷汽油机和排量3升以下、升功率达到45千瓦以上柴油机的研制。突破重型商用车底盘集成关键技术，提高整车驾驶舒适性和操控稳定性。重点支持大功率柴油机及其高压燃油喷射电控系统、后处理系统和商用车自动换挡机械变速器(AMT)等关键技术研发。三是建立汽车产业战略联盟，形成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
　　(四)实施技术改造专项。
　　制订《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支持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产业化、内燃机技术升级、先进变速器产业化、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以及独立公共检测机构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中心建设。
　　发展提升整车性能的关键零部件。重点支持研发车身稳定、悬架控制、驱动防滑控制、电子液压制动、车身总线、数字化仪表等电子控制系统，以及六档以上的手动和自动变速器、双离合器式自动变速器和无级自动变速器、商用车自动控制机械变速器等产品。
　　(五)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
　　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掌握新能源汽车的专用发动机和动力模块(电机、电池及管理系统等)的优化设计技术、规模生产工艺和成本控制技术。建立动力模块生产体系，形成10亿安时(Ah)车用高性能单体动力电池生产能力。发展普通型混合动力汽车和新燃料汽车专用部件。
　　(六)实施自主品牌战略。
　　在技术开发、政府采购、融资渠道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将发展自主品牌作为企业战略重点，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国内外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自主品牌。
　　(七)实施汽车产品出口战略。
　　加快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建设汽车出口信息、产品认证、共性技术研发、试验检测、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
　　(八)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
　　加快发展汽车研发、生产性物流、汽车零售和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汽车保险、消费信贷、停车服务、报废回收等服务业，完善相关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支持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加快建立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业务。
　　四、政策措施
　　(一)减征乘用车购置税。
　　自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开展“汽车下乡”。　

    　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50亿元资金，自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农民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换购轻型载货车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三)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调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财政补贴政策，加大补贴支持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加快淘汰老旧汽车。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总额由2008年的6亿元增加到10亿元。
　　(四)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清理取消现行限制汽车购置的不合理规定，包括牌照注册数量、车型限制、各种区域市场保护措施、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地汽车进城收费，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影响汽车购置的措施，并于2009年3月底前将清理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确需继续保留的限购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应暂停执行，不能暂停执行的，应于2009年3月10日之前报国务院批准。
　　(五)促进和规范汽车消费信贷。
　　修改和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抓紧制订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条例，使资信调查、信贷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担保、违约处置等汽车消费信贷全过程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促进汽车消费信贷模式的多元化，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规范发展，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等。
　　(六)规范和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
　　建立二手车鉴定评估国家标准和临时产权登记制度，调整二手车交易的增值税征收方式。大力发展专业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以旧换新、以旧换旧等汽车置换业务。取消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不合理收费，降低交易成本。
　　加强二手车市场监管，严格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积极推广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七)加快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建设。
　　发展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和现代化水平。实施交通畅通工程，鼓励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各城市人民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停车场建设，规范停车收费。交通换乘枢纽应建设大型停车场所，方便换乘公共交通工具，减轻交通拥堵压力。
　　(八)完善汽车企业重组政策。
　　制定支持汽车企业重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产品资源，开发新产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联合开发和制造《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内的汽车新产品和关键总成。新建汽车生产企业和异地设立分厂，必须在兼并现有汽车生产企业的基础上进行。
　　(九)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
　　今后三年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100亿元作为技术进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提高节能、环保、安全等关键技术水平;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总成产品;建设汽车及零部件共性技术研制和检测平台;发展新能源汽车及专用零部件。
　　(十)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启动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贴，支持大中城市示范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十一)落实和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抓紧制订道路机动车辆管理条例，完善机动车辆管理法规体系。启动对产业有重要提升和保护作用的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抓紧制修订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试验方法。落实汽车整车(含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退出机制。制订新能源汽车关键总成的准入标准。研究制订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向相关产业转型的鼓励办法。
　　五、规划实施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三年目标。要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调整和振兴的有关信息。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各省(区、市)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汽车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

                                                             汽车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
            编号项目或产品
名称规格和等级
一电动汽车及部件
1利用现有能力生产纯电动汽车改造项目或动力模块建设项目最高车速≥100km/h；
续驶里程≥200km；
动力电池等主要部件使用寿命≥10万公里；
车载充电≤5h（0~100% SOC）；
快速充电≤0.5h（0~80% SOC）
提供各种车辆标准法规的检测报告或者上公告目录
2利用现有能力生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改造项目或动力模块建设项目纯电动模式行驶续驶里程：
≥100km（乘用车，60km/h匀速）；
≥50 km（城市公交客车，40km/h匀速）；
主要部件使用寿命：
≥10万公里（乘用车）
≥8万公里（城市公交客车）；
提供各种车辆标准法规的检测报告或者上公告目录
3先进动力电池系统工作温度：-20 ℃~ 55℃；
储存和运输温度：-40 ℃~ 80℃；
能量密度≥90Wh/kg（以电池包总体计）；
最大放电倍率10C；
最大充电倍率5C；
循环寿命≥2000次；
4电池管理系统工作温度：-40 ℃~ 125℃；
SOC估算精度偏差＜8%；
具备电池状态检测、绝缘检测、电池功率计算、电池热管理、电池故障检测、电池安全保护、OBD、CAN网络信息交互等功能，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电机及驱动系统电机比功率(以定转子重量计)：乘用车≥2kW/kg，客车≥1.5kW/kg；
系统的高效区（效率＞80%）≥50%；

速度控制精度：基速以下±50r/min，基速以上1%；

扭矩控制精度：±5%；


系统工作环境温度﹣40℃～125℃；
扭矩响应时间：额定扭矩阶跃响应时间≤10ms；
电磁兼容性满足国家标准。
6电驱动变速系统可实现自动换档，换档动力中断时间客车＜1.2s，乘用车＜0.9s；
变速器传动效率≥94%；
具备CAN总线通信功能、自动换档功能、故障诊断功能、故障安全功能、下线调整（EOL）功能、换档及故障显示功能；
系统可靠性＞10万km。
7电动车用大功率电子器件电压等级≥600V；
电流≥300A；
工作环境温度：﹣45℃～150℃；
耐振动10g；
寿命＞10年。
8车用DC/DC输入工作电压范围：100 V～400V；
输出电压可设定；
输出功率≥1.0kW；
效率≥85%；
工作环境温度：﹣40℃～125℃；
具有过电流、短路、欠压、过热、过载、漏电等保护功能，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9车载充电机额定输入电压：单相220V±15%；
功率因数≥0.85；
充电效率≥85%；
输出电压：280﹣400VDC；
输出功率≥3.3kW；
工作环境温度：﹣20℃～65℃；
提供12V DC电源（≥150W）；
具有CAN总线接口，充电模式可智能化自动控制；
具有过电流、短路、欠压、过热、过载、漏电等保护功能，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0混合动力汽车专用动力耦合及传动装置电机、差速器、减速器、变速器和离合器集成设计，支持纯电动和混合动力驱动模式，机械传动效率＞92%，具有全自动控制无级变速功能。
11乘用车用空调电动压缩机额定输入功率≥2kW；


压缩机转速控制范围0～9000r/min，转速可以实现无级可调；


工作电压范围：200V～400V；
制冷能效比≥2.0；
噪声≤70dB(A)（10点平均值，1000 r/min，吸气压力300kPa，排气压力1.5MPa）；
有过热保护、过压过流保护以及故障诊断功能；


电磁兼容性满足国家标准；


工作环境温度：﹣40℃～125℃。
二发动机
1自主知识产权电子控制系统的汽油发动机升级升功率≥50kW/L
排放满足国Ⅳ要求。
2自然吸气1.5L以下汽油发动机升功率≥55kW/L；
排放满足国Ⅳ要求。
3非直喷增压汽油发动机升功率＞70kW/L；
升扭矩＞140Nm/L；
全负荷状态下燃油消耗率指标≤260g/kWh；
4缸内直喷汽油发动机排放满足欧V要求；
升功率，非增压＞60kW/L；增压75kW/L；
升扭矩，非增压＞100Nm/L；增压＞160Nm/L；
比油耗：非增压355g/kWh（2000r/min），2bar；
        增压365 g/kWh（2000r/min），2bar。
5汽油机增压器最高涡前温度1000℃；
涡轮效率≥78%或增压器总效率≥0.55；
装机全速全负荷500h耐久性考核无故障。
6汽油机用催化剂低贵金属含量催化剂：对适用于排量≤1.6L的汽油机，前、后级催化剂贵金属含量≤3.6g/L、1.5g/L；对适用于排量＞1.6L的汽油机，前、后级催化剂贵金属含量≤5g/L、1.8g/L；起燃温度≤250℃（新鲜）、310℃（老化后）。装车排放和耐久试验满足欧Ⅴ要求。
7自主知识产权共轨系统的柴油机升级排放达到国Ⅳ标准；
3L以下柴油机：升功率≥40kW/L，最低燃油耗＜210g/kWh；
3L以上柴油机：升功率≥30kW/L，外特性最低燃油耗＜195 g/kWh(3～8L)；外特性最低燃油耗＜190 g/kWh(8L以上)。
83L以下柴油发动机升功率≥45kW/L；
最低燃油耗＜210g/kWh；
排放达到国Ⅴ标准。
93L以上柴油发动机升功率≥35kW/L；
外特性最低燃油耗＜195 g/kWh(3～8L)；
外特性最低燃油耗＜190 g/kWh(8L以上)；
排放达到国Ⅴ标准。
10柴油机电控系统

12Ｖ和24Ｖ供电；
软件可实现柴油机和车辆在各工况下稳态和瞬态控制功能；
满足国IV以上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OBD）要求；
满足相应机型的可靠性要求；
满足EMC试验要求。
11柴油机共轨电控系统控制器采用32位微处理器；


兼容12Ｖ和24Ｖ供电；

软件除实现柴油机和车辆在各工况下稳态和瞬态控制功能外，具有程序下载，下线调整等功能；
具备5次以上喷射能力；
支持四到六缸机使用；
满足国Ⅳ以上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OBD）要求。
满足相应机型的可靠性要求；
满足EMC试验要求。
12高压共轨系统共轨压力≥1600bar；
容积效率＞80%；可实现每循环5次以上喷射；喷油器喷油开启延时≤500μs；
喷油一致性误差＜±2%(怠速点＜±8%.) ，轨压波动范围＜2 MPa；
满足相应机型的可靠性要求；
满足EMC试验要求。
13柴油机用高速电磁阀工作温度﹣40℃～120℃；
工作电压100V；
响应时间＜0.3ms；
电阻0.6Ω±0.01(20℃时)；电感0.6mH。
满足相应机型的可靠性要求；
满足EMC试验要求。
14柴油机排气净化控制系统满足国Ⅳ以上排放标准要求，自主知识产权的控制策略及软硬件实现，包括：针对SCR的尿素喷射量控制功能（控制误差＜1%），针对DPF的再生控制功能，EGR控制；
与后处理相关的OBD诊断功能。
15柴油机排气后处理装置具备以下特征之一，满足HJ451要求，整机（车）排放满足国Ⅳ以上排放标准要求的柴油机排气后处理装置。
1）柴油车用氧化型催化器（DOC）：贵金属含量＜2g/L；对THC、CO的最高转化效率≥90%，颗粒物过滤效率≥25%，起燃温度≤200℃；老化后劣化率≤10%；
2）颗粒捕集器（DPF）：颗粒物过滤效率＞90%；再生效率≥90%；载体最大压差＜20kPa；老化后劣化率≤10%；对CDPF，贵金属含量＜2g/L；
3）选择性还原催化器（SCR）：起燃温度＜220℃； ESC循环NOx还原效率＞90%；ETC循环NOx还原效率＞80%；NH3平均溢出浓度＜5ppm，瞬态溢出浓度＜10ppm。
16柴油机废气再循环（EGR）电动式；排温800℃；具有位置闭环反馈功能；EGR率控制误差＜5%；具有阀门积碳自行清除功能。
三变速器
1乘用车六档以上手动变速器前进档传动效率≥95%，倒档传动效率≥93%；
质量扭矩≥5.5Nm/kg。
2乘用车双离合器式自动变速器档位数≥6；传动效率≥95%（60km/h）
横置重量在65kg以内、纵置在90kg以内；
噪声（1m）≤65dB(A)。
3乘用车无级自动变速器传动效率≥95%（80km/h）；手动模式下档位数≥7；
质量≤65kg。
4商用车自动控制机械变速器选换档和离合器执行机构为气动执行机构、并实现平台化；
能适应公路车辆、工程车辆及特种车辆使用；
整车燃油经济性比装同档数手动变速器提高至少5%；
不带副箱最长换档时间0.9s，带副箱最长换档时间≤1.5s；
具备手自动一体的模式；
噪音（1m）在85dB(A)以下。
5自动变速器执行器(电磁阀)工作温度﹣40℃～150℃，抗自动变速器油腐蚀，电流范围0～1.5A，泄漏、响应时间、迟滞等指标和国际同类产品相当。
6液力缓速器最大缓速力矩＞3800Nm（2800r/min），能承受传动轴花键端轴向力＞30000N，允许经过的驱动力矩＞30000Nm，比缓速力矩＞50Nm/kg，独立总成轴向安装长度＜260mm；
适用于N3类和M3类汽车，并同时考虑和变速器集成方案的通用化、系列化。
7电涡流缓速器电压24V，额定扭矩650～3300Nm。
8变速器电控单元（TCU）控制器采用16或32位微处理器，防护等级IP66/IPX9K；
软件具备自动换档功能、手动升/降档功能、平稳起步功能、发动机通信功能、故障诊断功能、故障安全功能、下线调整（EOL）功能、换档及故障显示功能。
四汽车电子控制系统
1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各车轮压力独立显示；
报警时间≤6s；
系统寿命≥10年或30万km。
2车载故障诊断仪（OBD）应具有故障信息的检测和记录，动作测试，数据流的读取，故障冻结帧输数据读取，在线标定，参数配置，车辆相关信息的读取和软件升级等功能。
车载故障诊断仪支持：k诊断通信协议；CAN诊断通信协议，兼容标准ID和扩展ID；
自动搜索诊断通信协议功能。
3发动机锁止防盗系统钥匙、防盗锁止器和发动机控制器组成三位一体系统，应具有完善的加密算法，可实现多层次的密码验证，具备防泄密自我保护功能。与发动机控制器的通讯通过CAN、LIN或K线方式实现，具备完善的自诊断和刷新功能。
4车身总线控制系统采用低速CAN/LIN总线实现车身电子系统智能化、人性化控制；
实现车身系统门锁、玻璃升降器、后视镜、后备箱等的网络化控制；具备车窗防夹功能；
具备加密遥控防盗功能，具有反扫描、自学习等功能；
具备故障诊断功能，诊断协议要求符合EOBD或OBDII相关标准；
具备网络管理功能，实现网络监控识别、节点自监控、软件在线更新和标定等功能；
具备电源管理功能；具备网关功能，实现高低速网络的信息交互。
系统休眠电流＜10mA；系统工作范围﹣40℃～85℃。
5随动前照灯系统系统可以根据车速、车辆转角、载荷及车辆行驶环境状况等实时调整前照灯光轴的照射角度及范围，提前照明增加驾驶员反应时间，提升照明效果；
系统具有失效保护功能，在系统失效的情况下能保证基本的照明要求；
前照灯光轴角度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可调：水平方向：向外侧旋转角度≥15°，向内侧旋转角度≥8°；垂直方向：向上旋转角度≥3°，向下旋转角度≥4°；
系统休眠电流≤10mA；
工作温度﹣40℃～90℃。
6汽车LED前照灯光色色温≤6000K
近光50R≥12Lx，75R≥12Lx，B50L≤0.4Lx；
远光灯最亮点240 Lx≤Emax≥48 Lx；
LED模块目标光通量≥1000Lm；
LED光源模块功率：远光≤45W，近光≤40W；
工作温度：-40℃~90℃
7数字化仪表系统对车辆基本信息进行数字化显示；
具有CAN总线接口，实现与总线网络通讯；
具有网关功能，实现高速总线网络与低速总线网络信息交互及网络协议解析；
具有综合信息显示屏：对平均车速、平均油耗、瞬时油耗、累计里程、续航里程、车辆保养信息等进行提示；
可选择扩展功能包括：具有与娱乐、空调系统的接口，可显示相应信息；
具有与TPMS、OBD、ABS、安全带、安全气囊等安全系统的接口，可对其状态进行显示、报警；具有卫星定位导航、摄像头后视、蓝牙通讯等功能；
工作温度：﹣40℃～85℃；
其中综合信息显示屏工作温度：﹣30℃～75℃。
8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质量≤2.6kg
闭环均匀换道时的横摆角速度增加不超过7度/秒，后轴侧偏角变化率增加不超过7度/秒；
分离路面方向盘修正应在±50º之间；
开环匀速圆周行驶，汽车平移＜0.5 m;
匀速、加速、制动情况都能拥有转向性；
9驱动力分配系统前后轮驱动力分配应在7：3~3：7之间连续可调；
后轴的左右轮驱动力分配在1：0~0：1之间连续可调；
结构形式：车载ECU主动控制；单偏置最大布置角度：30度；总重（含油）：35kg；最大扭矩容量：5110Nm；控制方式（电子/液压）：高精度动态电子控制执行器。
10制动力分配系统在不平路面，汽车减速度＜0.2g 时不应干预；
车辆方向盘不修正，不能偏离轨迹；
工作期间，ABS液压泵不能干预；
应具有均匀的车体减速度，波动范围≤0.1g。
11防抱死制动系统在均匀路面上制动，应具有中性转向特性；
在干沥青路面上，制动初速度50km/h，最大抱死时间＜200ms;
在不平路面，汽车减速度＜0.2g时不能干预；
在干沥青路面上紧急制动，方向盘修正范围≤±20º；
在分离路面上，车辆能保证连续稳定制动，最大允许方向盘修正＜90度/s。
12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如果保持车辆停止所需的制动力不足，驻车制动系统可以主动进行增压；
在行车制动15分钟后，自动由驻车制动系统接管；
驻车制动时间上没有限制。
13自动避撞系统具备停/起特征的ACC功能，系统检测准确率〉85%，
单目标探测精度：距离0.5m、速度0.15m/s、角度1º，
多目标辨别精度：距离2.5m、速度0.5m/s、角度5º。
五其它关键零部件
1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适用于低地板客车要求的驱动车桥
2空气悬架能实现悬架刚度的控制和车身高度的调节；
车身调节范围≥90mm；
满载固有频率≤１.6Hz；
单位质量储能量≥3.3×105Nm/kg；
疲劳试验寿命≥400万次；
前轴空气悬架：额定载荷为5t/7t；
后轴空气悬架：2气囊/4气囊空气悬架系统，控制形式分为机械式和电控式，额定载荷＞7吨。
3吸能式转向系统满足GB11551，或ECE R12或FMVSS203要求。
人体模块以24.1～25.3km/h的相对速度撞击转向操纵装置时，转向操纵装置作用在人体模块上的力不得超过11123 N；
撞击头型以24.1km／h的相对速度冲击转向操纵装置时，作用在该撞击头型上的减速度超过80g的累积作用时间不≤3ms，且最大减速度≤120g。
4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系统满足大中型客车空调系统要求
5高强度钢车轮屈服强度≥500MPa，抗拉强度600~700MPa，延伸率≥22%。
6电动助力转向系统1）电机
噪声≤68dB(A)；
非工作状态空载转矩≤3Nm，波动量≤0.05 Nm；
助力电机正反转扭矩Ti特性曲线对称度≥98%；
电磁兼容达到A级。
2）控制器
工作电压9.6～16V（12V电压），过载16V时自动保护；
输出控制信号波动量对称度≥95%；
具备起动自检、报警、电流反馈、故障代码存储等功能。
3）系统性能
助力电流特性曲线有明显收敛性，对称度≥85%；
助力曲线迟滞＜1.3Nm；
耐冲击试验时电流响应时间≤10ms、转向盘转角≤3°。
六其它
1汽车整车企业（集团）之间兼并重组的结构调整项目公告内整车企业之间并购、重组所需的结构调整项目
[重点是《规划》重点任务（二）中的项目]
2第三方汽车及零部件公共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排放检测能力建设：具备满足轻型汽车欧Ⅴ和重型车用发动机的国Ⅴ或欧Ⅴ排放标准检测能力；具备基于整车转毂法进行重型商用车（含混合动力）排放和能耗测试的试验检测能力；
电磁检测能力建设：具备基于整车转毂法的十米法半电波暗室进行重型商用车车辆辐射及抗扰测试的试验检测能力；
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具备行人碰撞保护试验检测能力；具备基于液压伺服模拟碰撞系统的汽车安全部件动态冲击性能检测能力；
变速器检测能力建设：具备自动变速器的试验检测能力。
3产品开发能力建设项目《规划》重点任务（三）中的项目
4零部件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产、学、研”相结合的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中心建设
                             
                                           
                                     
　　
 ]]></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title>
<link>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12194463.html</link>
<pubDate>Mon, 23 Mar 2009 08:47:54</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消费拉动大，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国防建设以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钢铁产业平稳运行，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特编制本规划，作为钢铁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钢铁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我国是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粗钢产量连续13年居世界第一。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钢铁产业快速发展，粗钢产量年均增长21.1%。 2008年，粗钢产量达到5亿吨，占全球产量的38%，国内粗钢表观消费量 4.53亿吨，直接出口折合粗钢6000万吨，占世界钢铁贸易量的15%。2007年，规模以上钢铁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9936亿元，占全国GDP的4%，实现利润2436亿元，占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9%，直接从事钢铁生产的就业人数358万。钢铁产品基本满足国内需要，部分关键品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钢铁产业有力支撑和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钢铁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是盲目投资严重，产能总是过剩。截至2008年底，我国粗钢产能达到6.6亿吨，超出实际需求约1亿吨。二是创新能力不强，先进生产技术、高端产品研发和应用还主要依靠引进和模仿，一些高档关键品种钢材仍需大量进口，消费结构处于中低档水平。三是产业布局不合理，大部分钢铁企业分布在内陆地区的大中型城市，受到环境容量、水资源、运输条件、能源供应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四是产业集中度低，粗钢生产企业平均规模不足100万吨，排名前5位的企业钢产量仅占全国总量的28.5%。 五是资源控制力弱，国内铁矿资源禀赋低， 自给率不足50%。六是流通秩序混乱。钢铁产品经销商超过15万家，投机经营倾向较重。
　　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和蔓延，我国钢铁产业受到严重冲击，出现了产需陡势下滑、价格急剧下跌、企业经营困难、全行业亏损的局面，钢铁产业稳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应当看到，钢铁产业在经历了长期粗放型扩张后，必然要进行一次大的调整。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任务依然繁重，内需潜力巨大，钢铁产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必须抓住历史机遇，制定实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促进钢铁产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着力推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切实增强企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加快钢铁产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1. 应对危机与振兴产业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着力解决钢铁产业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骨干企业，保关键品种，保市场稳定，促进产业平稳发展，又要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加快钢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2. 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按照沿海、沿江、内陆科学合理布局和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要求，结合淘汰落后、企业重组和城市钢厂搬迁，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3. 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培育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力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
　　4. 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通过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影响企业重组的财税利益分配、资产划拨、债务核定和处置等体制性障碍，为推动钢铁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实现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的环境。
　　5. 内需为主与全球配置相结合。坚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为主，优化直接出口，扩大间接出口，在努力加强地质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内铁矿资源的同时，抓住机遇，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三)规划目标。
　　力争在2009年遏制钢铁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稳定。到2011年，钢铁产业粗放发展方式得到明显转变，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1. 总量恢复到合理水平。2009年我国粗钢产量4.6亿吨，同比下降8%;表观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左右，同比下降5%。到2011年，粗钢产量5亿吨左右，表观消费量4.5亿吨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维持在4%的水平。
　　2. 淘汰落后产能有新突破。按期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提高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力争三年内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
　　3. 联合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企业的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5%以上，沿海沿江钢铁企业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0%以上，产业布局明显优化，重点中心城市钢铁企业污染明显减少。
　　4. 技术进步得到较大提升。加强技术改造，加快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品种结构。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60%以上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钢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等产品生产实现自主化，关键钢材品种自给率达到90%以上，400MPa及以上热轧带肋钢筋使用比例达到60%以上。
　　5.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一般装备基本实现本地化、自主化，大型装备本地化率92%以上。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6. 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综合能耗不超过62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用新水量低于5吨，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1.0千克，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1.8千克，二次能源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冶金渣近100%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
　　三、产业调整和振兴的重点任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保持国内市场稳定，改善出口环境。
　　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措施，稳定建筑用钢市场，保障重点工程用钢。通过调整和振兴相关产业，努力稳定和扩大汽车、造船、装备制造等产业需求，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房地产建设、新农村建设、地震灾后重建和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用钢需求。建筑用钢占国内消费量的比重稳定在50%左右。
　　改善钢铁产品进出口环境，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鼓励钢材间接出口。组织协会和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争取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
　　(二)严格控制钢铁总量，加快淘汰落后。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所有项目必须以淘汰落后为前提。2010年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5340万吨，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320万吨;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相应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实施淘汰落后、建设钢铁大厂的地区和其它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
　　(三)促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型企业集团的带动作用，推动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完成集团内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推进鞍本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宁波钢铁等跨地区的重组，推进天津钢管与天铁、天钢、天津冶金公司，太钢与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
　　(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技术进步。
　　实施钢铁产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专项(详见附表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骨干企业，对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重组的龙头企业，对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重组的龙头企业，以及国防军工、航天航空关键材料生产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磁感取向硅钢、高强度机械用钢等关键钢材品种，推广高强度钢筋使用和节材技术，发展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余热利用、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艺技术，以及提升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铁矿等技术，给予重点支持。
　　(五)优化钢铁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发展。
　　在减少或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加快调整钢铁产业布局。一是建设沿海钢铁基地。按期完成首钢搬迁工程，建成曹妃甸钢铁精品基地。结合广州钢铁搬迁，推动宝钢与广东钢铁企业、武钢与广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通过淘汰或减少现有产能，适时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按照首钢在曹妃甸减少产能、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结合济钢、莱钢、青钢压缩产能和搬迁，对山东省内钢铁企业实施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结合杭钢搬迁、以及宝钢跨地区重组和淘汰落后、压缩产能，论证宁波钢铁续建项目。二是推进城市钢厂搬迁，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集聚发展，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组织实施好北京、广州、杭州、合肥等城市钢厂搬迁项目，统筹研究推进抚顺、青岛、重庆、石家庄等城市钢厂搬迁。三是抓紧实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专项规划》确定的钢铁项目建设。
　　(六)调整钢材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重点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强度轿车用钢、高档电力用钢和工模具钢、特殊大锻材等关键钢材品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单位开展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钢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等技术进行攻关。提高认证标准，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钢材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改相关设计规范，淘汰强度335MPa及以下热轧带肋钢筋，加快推广使用强度400MPa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的升级换代。
　　(七)保持进口铁矿石资源稳定，整顿市场秩序。
　　行业协(商)会通过行业协调，加强自律，规范进口铁矿石市场秩序。探索、推行代理制。抓住当前市场全面疲软时机，协调国内用户与铁矿石供应商，建立互惠互利的进口矿定价机制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发挥流通环节对稳定钢材市场的调节功能。
　　(八)开发国内外两种资源，保障产业安全。
　　加大国内铁矿资源的勘探力度，合理配置与开发国内铁矿资源，增加资源储备。鼓励大型钢铁企业开展铁矿勘探开发，适度开发利用低品位矿和尾矿，加强对共生矿、伴生矿产资源的研究、开发和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河北司家营、山西袁家村等大型铁矿资源开发，提高国产铁矿石自给率;支持邯钢中关、唐钢石人沟、通钢塔东、武钢恩施等现有矿山的深部开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四川攀西、河北承德地区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整合开发安徽霍丘地区和山东苍山等地区的铁矿资源。
　　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到国外独资或合资办矿，组织实施好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境外矿产资源项目。鼓励沿海钢铁企业充分利用区位和运输优势，尽可能利用国外铁矿石、煤炭等资源。
　　四、政策措施
　　(一) 调整部分产品的进出口税率。
　　继续坚持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导向，认真落实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措施，适时适当提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二)实施公平贸易政策。
　　研究国产钢材和进口钢材公平税负政策，制订具体措施，为国内钢铁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投入。
　　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形式支持钢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不包括节能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技术引进，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加大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钢铁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财政奖励力度，支持钢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问责制，比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规定，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任务的地区暂停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国土资源、金融、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实施严格监管，防止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对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落后装备的，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五)完善企业重组政策。
　　制定鼓励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对大型企业跨省(区、市)重组后的改扩建等项目优先予以核准。落实好鼓励钢铁企业重组的税收政策。适时研究制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条例。
　　(六)适时修订钢铁产业政策。
　　调整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订完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一是提高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以及炼铁、炼钢淘汰落后标准;二是修改国内钢铁产业集中度指标的考核范围和比重;三是增加节能减排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排放、二氧化硫排放、烟粉尘排放、可燃气体回收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环保指标;四是明确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储量5000万吨以上铁矿资源，优先依法配置给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五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门槛。
　　(七)提高建筑工程用钢标准。
　　尽快完善建筑领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结合提高抗震标准，研究出台扩大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商业设施等建筑物钢结构使用比例的规定，修改提高地震多发地区建筑物、重点工程、建筑物基础工程等用钢标准及设计规范。
　　(八)实现钢铁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完善装备、汽车、造船、家电等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带动钢铁产品消费和产业升级。加强钢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适应和促进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鼓励和支持钢铁企业与相关领域用钢企业开展合作，实现协调发展。
　　(九)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
　　加大对钢铁重点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以及实施并购、重组、走出去、技术进步的企业，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银行贷款、吸收私募股权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防范大型骨干企业资金断链风险，必要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违法违规建设、越权审批的项目和产能落后企业，继续实施融资限制等措施。
　　(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完善信贷、外汇、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政策措施。提高境外资源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到境外开展资源勘探、开发、技术合作和对外并购。进一步加强境外资产的经营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境外资产风险。扩大冶金设备出口信贷规模，带动设备物资出口。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钢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稳定高端产品出口份额。充分利用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和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探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十一)建立产业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及项目核准、生产销售库存、产能利用、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污染排放、银行贷款情况等信息，切实加强信息共享，为企业投资决策、银行贷款、土地预审等提供信息指导。
　　(十二)发挥行业协(商)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企业联合对外谈判，由钢铁协会组织用矿企业统一对外谈判，建立新的双赢定价机制。由钢铁协会会同相关商会协调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反补贴、反倾销诉讼，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行业协(商)会要及时反映行业问题和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引导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五、规划实施
　　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各省(区、市)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政策措施的实施范围和执行期限，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实施《规划》的中后期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附表： 钢铁产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专项表

                                                        钢铁产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专项表
                                      类别专项内容实  施  内  容
技术研发专项前沿技术和关键产品生产技术支持非高炉炼铁技术、连铸薄带技术、高效低成本纯净钢生产技术、大型板坯连铸技术、钢渣综合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等品种的生产技术。
自主集成重大装备和首台首套设备千万吨级钢铁企业的设计、制造和系统耦合技术，热轧和冷轧宽带钢关键技术装备，重大装备国产化依托工程，首台首套设备。
成熟应用技术的推广高强度钢筋、汽车板、造船板等应用技术。
技术引进专项高端产品生产技术高磁感取向硅钢、耐高温高压腐蚀电站用钢、高强度轿车板生产技术。
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艺技术焦炉煤调湿、大型热电联产技术、海水淡化技术等。
技术改造专项关键钢材品种重点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牌号无取向硅钢、高磁感取向硅钢、高强度机械用钢、抗腐蚀抗大变形的管线钢、高强度轿车用钢、高档电力用钢、高强度建筑用钢、高档精密不锈钢薄板带、高档工模具钢、特殊大锻材、特殊质量要求的高级无缝钢管等。
高强度钢筋和节材修改相关设计规范，加快淘汰强度335MPa热轧带肋钢筋。对地震多发地区的建筑物、建筑物基础工程、重点工程，强制使用强度400MPa以上钢筋。采用超细晶粒或微合金化等工艺对建筑钢材产量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生产线进行改造，促进建筑钢材的升级换代。
可循环工艺和节能减排在现有大型骨干企业和国家核准的新建钢铁企业建设中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技术、烧结余热利用、烧结烟气脱硫、高炉工序系统工艺技术、高炉炉顶余压发电和干法除尘技术、转炉煤气干法除尘及回收利用技术、铸轧一体化技术及综合能源管理技术，鼓励沿海大厂采用风力发电。
低品位难选冶矿产资源选矿冶炼支持开发利用共生、低品位、难选冶的褐铁矿、高磷铁矿、菱铁矿等选冶技术，深部开采技术，鼓励钒钛、硼铁资源综合利用。
焦化和辅料支持焦化产品回收，铁合金、炭素和耐火材料等产品生产的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应用。
信息化与自动化支持自主开发钢铁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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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八部门联合整治手机低俗之风 坚决切断违法WAP网站代收费利益链条</title>
<link>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12196468.html</link>
<pubDate>Mon, 23 Mar 2009 08:01:02</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继今年1月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后，3月起，中央外宣办、工信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等8部门联合组织重点开展整治手机低俗之风工作。
　　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有力地遏制了网上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的传播。此次整治手机低俗之风行动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用手机上网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关闭一批境内淫秽色情违法WAP网站，严厉打击一批发送淫秽色情等违法短信的SP，严肃查处为淫秽色情等违法WAP网站提供代收费的企业，整顿向未备案WAP网站提供接入的服务商，进一步完善落实电信企业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防范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长效管理机制和技术手段。具体整治措施包括：
　　对全国主要WAP网站以及新闻、商业、视频、游戏、动漫等各类网站中的WAP子站和相关栏目频道进行全面核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对传播低俗信息的WAP等违法网站要予以警告，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曝光谴责，对拒不整改的进行严厉查处。
　　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未取得IDC、ISP许可证擅自提供接入服务的，以及向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的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加强对手机和固定电话、游戏点卡、银行卡等渠道代收费的管理，完善监管体系。对本企业合作单位提供代收费的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主动发现和处置工作机制，防止合作单位向违法网站提供代收费服务。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从制度建设、机构设置、管理手段、人员配备、奖惩机制等方面，全面建立并切实落实企业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网络接入和信息传输的管理流程与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和低俗信息内容的拨测力度。
　　中国互联网协会要加强对成员单位的自律监督，督促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受理工作，对提供涉及违反社会公德、不利于良好社会风尚等低俗信息的，进行提醒或曝光，在行业内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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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我国自主研制新支线飞机ARJ21正式进入“试飞年”</title>
<link>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12193752.html</link>
<pubDate>Fri, 20 Mar 2009 16:31:15</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新华网上海３月１８日电（记者高路）记者１８日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获悉，２００９年是我国自主研制ＡＲＪ２１新型涡扇支线飞机的“试飞年”，随着首架飞机开始了试飞试验，目前“试飞年”的各项工作已正式启动。 

　　据了解，新支线飞机项目今年将有４架试飞机用于起降飞行，标号为１０１、１０２、１０３、１０４。其中，１０２、１０３、１０４架机将在年内实现首飞，１０１、１０２、１０３架机将转场西安阎良，完成调整试飞并进行取证试飞。在经过高频度的试飞试验后，这一项目计划在２０１０年完成适航取证，正式投入商业运营。 

　　据介绍，我国首架ＡＲＪ２１飞机即１０１架机，日前已在上海顺利进行了检查飞行。这是这架飞机的首次试飞，也是２００８年１１月２８日成功首飞以来的第二次飞行。飞机于１５日１５时７分腾空而起，经过１小时１８分钟的飞行，于１６时２５分平稳着陆，飞行最大高度为２８８２米、最大速度为２７２节。此次飞行旨在进一步检查和验证飞机性能，调整飞机状态。这架飞机此后还将进行多次试飞，达到转场移交技术状态后，将转场至西安阎良。 

　　据悉，２００９年是我国ＡＲＪ２１新支线飞机项目的“试飞年”，也是“安全年”和“管理年”。这一项目年内要实现三机首飞、进行三机取证试飞，还要完成三机重点试验、确保三机进入总装，共涉及１０架同型号支线飞机的试飞、研制、试验工作。此外，还要启动批量生产条件建设和飞机发展型的立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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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3月上旬国内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持续下降</title>
<link>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12180360.html</link>
<pubDate>Wed, 18 Mar 2009 09:12:09</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根据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市场价格监测调查资料，国内生产资料市场总体价格进入3月后持续回落，3月6日-12日，生产资料周平均价格与前一周比下降0.5%，降幅趋缓，与2月份平均价格水平比下降2.1％，与上年末最后一周比下降1.9％，与去年3月份平均价格水平比下降22.6％。其中，钢材市场价格跌幅趋缓，有色金属价格继续回升，化工产品价格略有回落，成品油价格继续走低。
　　钢材市场价格跌幅趋缓。由于短期内市场需求难见稳定及近期钢厂不断下调出厂价格，周平均价与前一周比下降1.1%。由于房地产行业依然低迷，线材价格周平均价与前一周比下降0.6%；薄板受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和传言冷轧、镀锌类产品出口退税上调影响，周平均价与前一周比下降1.0％；中板整体需求依然有限，周平均价与前一周比下降2.2％；管材受上游价格企稳及需求仍未出现实质性好转的影响，焊接钢管周平均价与前一周比下降1.9%，无缝钢管周平均价与前一周比下降0.9%。
　　有色金属价格继续回升。受国际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影响，国内市场价格继续回升，周平均价与前一周比上升1.3%，主要品种除镁下降外，其余均上升，其中铜上升3.2%、铝上升0.5%、铅上升5.3％、锌上升1.1％、锡上升0.8%、镍上升0.6%、镁下降1.3%。
　　化工产品价格略有回落。化工市场整体价格继续回落，周平均价与前一周比下降0.2%。其中塑料原料市场受油价反弹及下游开工率仍然很低的影响，市场报价小幅波动，其中：聚乙烯下降0.7％，聚丙烯下降1.2％，聚氯乙烯下降1.9%，ABS树脂上升1.6%，聚苯乙烯上升0.7％；苯类受原油价格上扬，国内货源减少，港口货源有限且分散及部分炼厂报价上调的影响，市场价格盘整上扬，其中：甲苯上升0.7％，二甲苯上升3.2％，苯乙烯上升8.5%，纯苯上升0.5%；天然橡胶受原油价格上涨带动的影响，市场价格有所回升，上升0.6%。
　　成品油价格继续走低。目前成品油市场资源尚可，缺乏下游需求支撑，交易平淡，市场价格继续走低，成品油周平均价格与前一周比下降1.9％，其中柴油下降3.4%、汽油下降1.3%，燃料油受国际油价上涨推动的影响，贸易商上调报价，市场价格跟随上涨，上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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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我国大飞机项目将公开征询 欢迎国内供应商加入</title>
<link>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12178260.html</link>
<pubDate>Mon, 16 Mar 2009 21:54:51</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新华社上海3月16日电（记者高路）我国大飞机项目主体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16日发布公告称，根据comac919大型客机项目的研制计划，将于近期面向国内潜在供应商发放征询书，即日起欢迎有志合作的国内潜在供应商通过其网站（www.comac.cc）查询并报名申请。
        公告提出，根据国家的发展战略规划，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将设计、制造、销售先进的大型民用客机comac919，并进行系列化发展。目前，项目已进入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选择阶段，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将运用市场化机制，采用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大型客机项目的国内供应商。
        此次comac919大型客机项目国内潜在供应商信息征询活动的代理机构为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将通过资格预审方式，邀请国内潜在供应商就comac919大型客机项目提供的单个工作包或多个工作包，分别单独提交密封的工作包信息征询书（RFI）答复文件。
        根据公告，可报名申请的国内供应商应符合5个要求：来自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合法运作；具有通过认证的ISO9001（或等同的）质量体系；具有飞行器机体结构或相关系统设备的设计或制造能力；在相关领域具备突出的业绩和良好的信誉。
        据了解，大飞机项目此次提供的工作包，主要包含两类：一是“机体结构工作包”，包括雷达罩、机头、前机身、中机身－中央翼、中后机身、后机身、翼身整流罩、非气密舱门、外翼盒段、前缘缝翼、襟翼、副翼、扰流板、翼梢小翼、垂尾、平尾、吊挂、导管、电缆、内装饰等；二是“系统设备工作包”，包括飞控、航电、电源、照明、APU、动力装置、起落架、液压、机电综合、空气管理、燃油、防火等系统和设备。
        根据此次公开征询的安排，大飞机项目欢迎有志合作的国内潜在供应商在3月19日前提交申请书，经预审后，于22日通知预审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并发放征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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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item>
<title>国务院七部门发布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title>
<link>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12171661.html</link>
<pubDate>Fri, 13 Mar 2009 19:04:26</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为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促进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见附件），正式在全国启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 
根据实施方案，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每户农民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两年内不得过户。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的载货汽车；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以下的载客汽车。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两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生产上述产品并且同意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和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汽车摩托车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
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地方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七部门指出，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协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操作办法，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把好事办好、办实。

附件：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财建〔 2009 〕 104 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 汽车
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组织实施好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订具体操作办法，尽快组织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国发[2009]5 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国办发[ 2008〕134 号）及国务院第51 次常务会议关于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决定，现制定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如下：
一、         政策目标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宗旨是，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汽车摩托车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实现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内外需协调发展。
二、         政策内容
（一）补贴行为及对象。
1．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下简称换购轻型载货车）。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
2．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购买1.3 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
3. 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本方案所称的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 8 吨但不超过6 吨、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本方案所称的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 升及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
（二）补贴产品及企业的确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生产上述产品并且同意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和销售。
换购轻型载货车，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车主应当提供必备的要件，将报废的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补贴比例及金额。
1.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 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 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2.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 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3.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 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四）补贴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5 · 12 汉川地震”51个重灾县，地方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上述地区可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补贴力度。
（五）补贴资金申报。
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乡镇财政部门审核补贴时，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核查随车附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型号”项第一位数字为“1”或“3”或“5”、“总质量（kg )”项大于1800kg但不超过6000kg的，确认为轻型货车；“车辆型号”项为第一位数字为“6”、“排量和功率（m1/ kw )”项中排量不超过1300ml 的，确认为微型客车。
（六）补贴资金审核拨付。
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采取“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方式，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采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方式的，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
中央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实行“事先预拨、事后清算”。根据测算的各省补贴资金规模，财政部将中央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按80%的比例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落实地方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补贴资金预算，根据预算及时将不少于50%的补贴资金拨付，其余补贴资金按需求进度拨付。补贴资金通过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拨款。
每年4 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核实汇总本地区上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审核清算。
（七）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汽车摩托车价格监管，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联合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及企业准入严格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为享受补贴的车辆办理牌证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按规定严格办理登记。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虚假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行为，规范和完善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汽车摩托车销售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检部门要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和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严格执行“三包”有关规定，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过户。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协作配合，加强对补贴资金、车辆报废、购买、转让过户以及市场秩序、价格、产品质量等的管理与监督检查，防止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
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 号）等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         组织实施工作要求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促进汽车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惠农强农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增进部门协作，建立工作责任机制，责任落实到人，把实施工作抓细抓实，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操作办法，指导基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要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并督促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农民手中。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改进相关工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民家喻户晓，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提出完善政策建议，把好事办好，全面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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